主题: 绅士家族的经济成长:以湘乡曾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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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11 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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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恪守节操,为曾家树立门风。曾国荃放手捞钱,赚足实力。 

中国绅士研究是传统中国社会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张仲礼、费孝通、何炳棣以及本杰明·艾尔曼(Benjamin Elman)等中外学者在这个领域都有较为深入的探讨。既有的研究模式一般都是通过大量的统计数据,从宏观角度分析不同时段的社会垂直流动性及其相关因素。本文则试图从湘乡曾氏这一个案出发,由微观角度来具体呈现清代一个普通家族由社会底层(庶民)上升到社会顶层(一品官员、一等侯爵)的经济成长过程。

由庶民家庭到绅士家庭

湘乡曾氏从有田百余亩的普通小地主成长为田地万亩、家财百万、豪宅九座、成年男子几乎个个拥有功名的大地主家族,不过几十年时间。

在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一代以前,湘乡曾氏是中国传统社会中非常典型的“平头百姓”或者说“庶民家族”。曾国藩在《大界墓表》中说:“吾曾氏家世微薄,自明以来,无以学业发名者。”

除了捐纳、军功这样特殊历史时期才会大开的上升之门外,传统社会中平民向上流动的最主要途径就是科举,而科举的录取率极低。因此,从庶民到上层士绅的奋斗,极少是一代人能完成的事业,往往是数代积累,接力式努力,才可能有所突破。宗韵在《阶层与流动:明初农户入仕案例分析》一文对明代二十个家族的奋斗史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明初农户入仕经历的时间大致为4.5世,即一百三十余年。这一漫长的奋斗过程中,通常需要庶民家庭出现一个经济上升的过程,使子弟有较好的读书条件。湘乡曾氏接力式奋斗的起点,也就是经济地位的上升是在曾国藩的祖父曾玉屏一代完成的。他出身中农家族,经几十年艰苦创业,终于使曾家经济状况逐渐改善。公元1811年(嘉庆十六年)曾国藩出生时,其家有田地百余亩,人均十二亩半,判定为小地主应较为允当。曾玉屏对湘乡曾氏家族更大的贡献是高瞻远瞩地供自己的儿子读书。清道光十二年(1832),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打破纪录,成为曾氏家族五六百年间第一个秀才,才使湘乡曾氏步入下层绅士行列。而道光十八年(1838)曾国藩考中进士,更标志着湘乡曾氏跨进了上层绅士阶层的门槛,完成了亿万中国人的“光大门楣”之梦。相比宗韵所言的一百三十年,曾国藩家族的奋斗过程算是相当顺利的,从父亲曾麟书读书起到曾国藩中进士,前后不过四十多年。

湘乡曾氏经济崛起的几条途径

晚清举人的入仕机会十分有限。因此不但曾麟书成为秀才无补于家,即使在曾国藩成为举人之后,曾氏家庭的经济地位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以致后来曾国藩两次进京会试的花销,对小地主曾家构成了相当沉重的负担。

然而在曾国藩中进士之后,曾家生活起居的排场,马上发生了改变。中进士之后,曾国藩于道光十八年年底请假回家,在老家待了一年。这一年间,他外出拜客,排场是“仆一人,肩舆八人”,昂然行走于湖南乡下,引得农人们纷纷驻足观看。在中举之前,曾国藩衣着朴素,经年不过一件长衫而已。而进京为官前,曾国藩统计自己置办的衣服,已有如下内容:

羊皮袍、呢皮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绵绸小袄、薄绵布小袄、棉袍套、绵圆袍、绵套裤、棉马褂、绒领、棉小帽、秋帽、秋领、线绉夹马褂……

曾家日常生活虽然不常大鱼大肉,但宴客时已经能上“海菜”了。

曾国藩成为京官,直接效益也就是薪俸十分有限。然而“边际效应”却非常大。这种边际效应主要体现的筹资能力的增长、获得干预地方政事的权力等方面,由此导致曾家可支配财富的增长。对绝大多数获得高级功名的绅士来说,即使原本家世清寒,获得功名之后最终也会在经济上上升为大地主至少中等地主阶层。至于经济上升的渠道,则因个人的情况不同而千差万别。具体到湘乡曾氏,则有以下几条:一,曾国藩进京为官的资本,主要来自拜客收入。二,道光二十七年以前,湘乡曾氏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借债和曾国藩对家中的少许补贴。三,道光二十七以后,曾国藩大弟以乡绅身份在湘乡所获“聘用费”和“经理收入”,成为家中经济收入的支柱。四,被曾国藩提携从军的弟弟曾国荃的灰色收入,是后期湘乡曾氏成长壮大的主要助力。

曾国藩的拜客收入

中进士之后,曾国藩请假回家,在老家逍逍遥遥“把戏”(玩耍之意)了一年。这一年他的主要任务是为将来进京当官筹集“资本”。传统时代交通不便,进京当官,对于湖南这么远的路程来说一般要一二百两。这笔钱要由官员自身承担。其次,翰林等官员薪俸很低,而国家又无公款配给之制。到京之后,住房、官服、仆役,种种花费均需自己负担。所以进京“创立”之初,需要一笔巨款。

一般来讲,为官资本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对出身高级士绅官宦家庭者来说,当然是由家庭提供。第二种是由亲戚族人帮助。第三种是向官员们“打秋风”。比如曾国藩后来在家书提到的一例,即他的好友陈源兖(岱云):“岱云江南、山东之行无甚佳处,到京除偿债外,不过存二三百金。”第四种方式是借贷,有的时候甚至是借高利贷。

因无法筹措这笔款项耽搁赴京的情况,在清代多有发生。比如康熙时的魏象枢,“其初得京官时,亦患无力,不能供职”。“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中进士后钦点刑部主事,因为家境贫困,无力支持当京官的花销,竟曾一度不想就任。所以筹措进京资本,是曾国藩一家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

而曾家所能想到的最主要的筹资方式就是“拜客”。在前四种渠道之外,曾国藩的拜客过程为我们提示了又一条主要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另一种“打秋风”。只不过陈源兖打秋风的对象是外省官员,而曾国藩拜访的对象和借口都有所不同。

传统时代,一个人进学、中举、中进士后,照例要四出拜客。查日记及《湘乡曾氏文献》,自道光十八年年底抵家,到十九年十一月离家进京,曾国藩在家乡呆了二百九十六天,这其间他外出连续拜客四次,共计一百九十八天。也就是说,居乡近一年间的十分之七都用于拜客了。他的足迹遍及湘乡、衡阳、耒阳、武冈等十县州,行程三千余里,所拜之处,达一千二百家左右。

虽然到许多地方拜客的借口都是“议修谱牒”,但曾国藩所拜远不止各地宗祠。他拜访了以下四类:一类是自己的亲戚故旧,如岳父、外祖、诸舅等。二类是族谱上能找到的湖南各地曾氏家族族人,其中大部分是累世没有来往的。凡是可以找到者必拜到。三是非亲非故的各县官员和著名乡绅。四是在外县经商的湘乡籍的老板们。

其目的除了“议修谱牒”之外,更重要的还有三重,一是向亲朋好友通报喜讯,二是与上层社会的达官贵人们建立起社交关系。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则是借此收受贺礼,收敛钱财。这是当时社会之通习。

曾国藩拜客过程中,除 “修族谱”的名义,“拜访”、“送卷”的名义之外,还有“挂扁”、“收学生”、“点主”等许多活动,因此所收的钱财名目繁多,大致有贺礼钱、人情钱、轿钱、发卷钱、贽仪、题主钱等等。

四次拜客,据《湘乡曾氏文献》账簿逐笔统计,曾国藩共收入钱一千四百六十八千一百二十文,白银三百五十五两九钱,花元二百三十元。以白银合计,共为1495.17两。遍寻资料,还没有见到其他中试者如曾国藩拜客这样时间长、范围广、拜访对象多、收入巨大。看来在“议修谱牒,清查源流”这个借口下,曾国藩的拜客地域及范围远超当时习惯。

曾国藩的职官收入

张仲礼说:“几乎所有官员,不论是大官还是小官,都利用其职权为自己积聚巨大的财富。做官,被认作是对长期苦读、备考以步入有特权的社会上层集团者的最好报偿和最高奖励。”

通过对曾国藩这一具体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张仲礼先生的结论看起来过于绝对。事实上,官员的职官收入,与他的职务高低及个人操守直接相关,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积聚巨大的财富”。

道光二十年曾国藩在翰林院“散馆考试”后被授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从而正式步入仕途。清代实行薄俸制。曾国藩这样的七品京官年俸不过四十五两,京员例支双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以及公费少许。经将禄米公费折银计算后,全年正式收入为合计129.95两。

然而由于体制排场需要,京官日常衣食起居水平远高于平民,因此支出远大于收入。具体分析《湘乡曾氏文献》中存有的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账簿,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费各项,共花费620.83两。这样算来,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的赤字为490.88两。因此在京官初期,曾国藩家书中多次出现“借”、“欠”、“窘”的字样,艰难形状,跃然纸上。甚至在成为高级京官之后,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升补礼部右侍郎,收入回略有增加,然而仍然有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以至无法回家省亲。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家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帐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

曾国藩京官前期,每年都会借上几十两银子寄回家中,做“堂上大人”的“吃肉之费”。在升为侍郎后,通过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家信推断,每年寄回家的银两在一二百两之间。

在结束京官生涯成为湘军统帅之后,虽然曾国藩掌握了巨大的经济资源支配权力,但他每年接济家里的数额比京官后期为少,通过分析家书,我们发现他带兵前几年,每年寄回家中的银两,大率在一百两之数。

甚至在晚年成为两江总督,拥有了更多的收入之后,曾国藩接济湘乡家中的数额仍然不大,分析家书日记等资料,每年不过二百两左右。曾国藩晚年曾对赵烈文说过这样的私房话:“(曾家)亲族贫困者甚多,虽始终未一钱寄妻子,但多年为官,心中不免缺憾。”

因此,总括曾国藩为官生涯,湘乡曾氏家族从他那里获得的直接经济帮助十分有限。这在明清社会中,属于个例,并非常态。因为曾国藩在“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发出这样一番誓言的背景,是入京为官的曾国藩以“学做圣人”作为人生目标,开始了艰苦卓绝的自我砥砺。正是理学提供的“意志万能”理论,支撑着曾国藩在无比肮脏的官场中超拔流俗,抵御住了种种诱惑。

曾国藩的“灰色收入”

不过,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一方面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另一方面,曾国藩终生对官场的明规则和潜规则都十分尊重,庆吊往来,礼数周到,很少做“特立独行”之事。因此一生之中,他也获得过一些“灰色收入”。

第一次是京官期间出任四川乡试主考。清代政治体制中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管道是“得差”,即被派到外地办理公务。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曾国藩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作为一省的正考官,这次任务所获收入曾国藩记有账目。现存账目部分内容如下:

入银数:

四川省城

公项二千四百两。

制台百两。(宝)

藩台百两。(潘)

道台吴(珩)百两。

道台张百两。

领盘费四百两。

内帘十二人共五百一十三两。

首县轿银四十两。

魏祝亭五十两。

张赞周二十两。

刘遐亮百两。

将军五十两。

周荔农五十两。

贺美恒四十两。

黄宝斋四十两。

贽敬共五百零。……

可见,公项程仪是二千四百两,十二名房官公送五百一十三两,门生贽仪五百两。国家法定路费四百两。其他官员个人所赠九百三十八两。诸项共计四千七百五十一两。这仅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官员也不可能一无所馈。加上节省的途费,曾国藩此行收入当在六千两左右。除了银子,还有实物。曾国藩账中下一部分内容就是“入财料数”。从四川回京后,曾国藩他寄回家中六百两银子,用于还家中所欠。同时,又拿出四百两赠送族戚。

曾家第二次获得曾国藩名下的大额金钱是他领军时期。《曾氏三代家书》中有一封曾国华写给曾国潢的信,日期是咸丰六年三月初一日。信中这样说:

纪泽姻事,家中无钱可用,大兄有钱一万两在李迪翁处,弟嘱其送寄我家。

这封信的发出地点应该是湖北。盖咸丰六年之初,曾国藩被围困于江西,与湖南、湖北皆文报不通,联系中断,连送家书都不得不用隐语蜡丸,化装潜行。二弟曾国华赴湖北诣胡林翼,要求帅兵往救。曾国华在金钱面前,远没有曾国藩那种避之如仇的坚定意志。当他到了湖北,得知曾国藩在李续宜(李迪庵)处积有万两白银后,毫不犹豫地决定致送回家。借口之一是曾纪泽结婚要用钱。此时据曾纪泽婚事,还有二十天。

因为曾国藩不要钱之语说得如此之响,所以曾国华此次送钱回家,做得不声不响,而当此之际,曾家确实非常困难。一是以前曾国藩每年还较为稳定地寄回家里一二百两,从军之后此项不增反减。二是曾家前后经历了祖父、祖母、曾母去世。三是曾国藩回家奔丧不久,在京妻儿家小都回到了湖南老家。曾家几兄弟这些年也纷纷给家族添人进口,曾家人口已经多达二十多人。

曾国潢通过发挥绅士功能所获收入

随着社会地位由平民升为缙绅,曾家社会交往层次大为提升,社交费用和维持基本体面所需要的钱财也大幅增长。比如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的祖父曾玉屏去世。虽然曾家不想大办丧事,千方百计“要瞒”,“全不发讣文”,但“自初五起,每日来吊者,三二百人不等。每日十余席,一切皆从薄。初七酉时殓殡,夜深成服。今日又十余席。”十一月十八日曾国潢给曾国藩的家信又说:“家中自十月初五日起,已过吊客千余名,簿载甚详。其送祭嶂,祭彩,奠仪者,另纸抄录呈阅。至大小蜡烛,总以二三百斤计。”县令师梧冈送的蓝呢幛上写的是“福备哀荣”,“周荷台及门丁皆有蓝绫幛。”

因此曾国藩为官不久,曾家欠债已达千两之多。在咸丰七年父丧家居过程中,曾国藩直观了解了家庭经济的困难。他在写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今冬收各处银数百,而家用犹不甚充裕,然后知往岁余之不寄银回家,不孝之罪,上通于天矣。”

事实上,湘乡曾家在经济上主要是由曾国潢支撑的。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捐监生功名,管理家族事务。正如王先明所说,传统社会以生监为主体的96%左右的绅士沉淀下来,成为基层社区的控制力量。曾国潢就是典型的例子。

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曾国潢充分发挥他的“绅士功能”,将一个乡绅的敛财能力发挥到了极致。

乡绅是以社会权威而不是以法定权力资格参与封建政权的运作。在基层社区,离开绅权,正式的官方权力不能独立地运行。乡绅在地方上承担的职责相当广泛,几乎将其“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张仲礼认为“他们承担诸多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有时还有组织团练和征税等许多事务……总之,绅士在其本地区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曾国潢参与的地方事务也几乎遍及上述各个领域。不过,他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出发点是谋取经济报酬。曾国潢在家信中曾这样自述道:

弟捐官之说,是个门头,兄可不必究竟。至若想发财,则是平生愿力。

张仲礼将由发挥绅士作用而获得的收入分为两类。一类是裁断纷争和调解诉讼案件所获“聘用费”。另一类则是经理地方公共事务,比如修理道路、桥梁、办理慈善事业及地方防务过程中所获报酬,张仲礼称之为“经理收入”。从曾国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乡绅通常确实兼有这两种收入来源,并且不止于这两种。

排解纠纷是士绅的重要功能之一。道光二十七年曾国藩“跻身卿贰”之后,地方上邀请曾国潢出面解决经济问题者立刻增多。湘乡牌头铺商人朱岚轩在广东经营时,有大笔欠账不能收回。道光二十八年年初,他找到曾国潢,携曾国潢一起南下广东,通过当地官员帮助,半年时间收回了二千五百两白银。曾国潢在家信中汇报:“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十分之一。

曾国潢“聘用费”的更主要来源,是充当官府与民间中介,解决欠缴赋税问题。曾国潢在家书中详述为某人办理缴纳国饷事宜的经过: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粮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银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须钱几十千”,“至弟手,则以四千了事,又为之将新饷完清,总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谢了他七十千文,除去办事花销,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约合二十六两七钱银子。

至于张仲礼所说的“经理收入”,当然也是曾国潢收入的一个主要部分。曾国潢素喜出头,酷爱揽事。地方上的公益及公务事业几乎都离不开曾国潢插手。曾国荃所经办的事务,包含了义仓、教育、津渡、道路、桥梁、庙宇等类别,且他所参与的项目,多数是鸠修而非捐修,可见他兴办这些工程的目的之一是从中收取经理费用。

除了张仲礼总结的这两种收入外,曾国潢还有一类特别的收入,开当铺的干股收入。

从广东替人要债回乡不到一个月,见识了曾四老爷厉害的朱岚轩又力请邀曾国潢与他合伙开当铺。十一月二十日给曾国藩信中说: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当铺总成本二十四千,作十二股,白送几股给曾国潢。有利润则与曾国潢对半分,如果赔了,却不干曾国潢的事。如此好事,只有一个条件:“每年新正请官与绅衿酒,则须弟到,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弟去,余则全不管理。”

曾国潢之所以能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经营如上诸多事务,当然主要不是因为其“捐监生”的身份。曾国潢当然很清楚这一点,他在家信中也说:“我家若无兄创立在京,热热闹闹,家中安得衣足食足,礼义频兴。”虽然曾国藩对曾国潢在地方事务中过于活跃十分不满,一再去信告诫,曾国潢却不为所动。因为曾家除了曾国藩一年往家寄点银子之外,他的经营就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了。统计曾国潢一年之中所办大小事件,一年收入大抵可在五百两至一千两白银之间。在曾国潢的努力下,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原本窘迫经济出现翻身之面貌。道光二十八年底,曾国潢在家信中说,这一年家中一年收入已达五百两。不但负债全部还清,还频频买地。湘乡曾家已经“主仆共二三十人”。除去主人,仆人已经十多名。此时的曾家,一切举止做派,都已经是大族气派了。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曾国藩的祖父出门去看新修的坟墓,派头已经十分威风:“次日,祖父带红顶,穿呢马褂,绸夹衣,珠履,坐椅轿,用四夫,依然子扛,后面扛内用一人打一詹伞。父、叔偕弟等衣冠陪行,看祠堂,便看墓坟。三炮而出,三炮而入,颇属大观。”

曾国荃的灰色收入

士绅家族实力的壮大,一个重要途径是先获得功名者对家族成员的马铃薯式提携。曾国藩对自己的几个弟弟,提携起来不遗余力。除了给自己的两个弟弟曾国潢、曾国华捐了监生,更重要的是曾国华、曾国荃和曾国葆都追随曾国藩,通过军功获得了高级功名和职位。而入仕者的增多,又反过来急遽增强了家族势力。

咸丰年间,湘乡曾氏经济状况开始出现第二次跃升:由普通官员家庭跃升为地方巨富。这次跃升的主动力不是曾国藩自己,也不再是大弟曾国潢,而是另一个弟弟曾国荃。

曾国藩在经济上一清如水,曾国荃却在带兵之初就不掩饰自己的贪心。他自己在家信中对自己第一次领兵出征江西这样自我总结:“弟此次之出,冒昧从事戎行,较寻常人论之,则所作之事亦当有可对父叔兄弟之处,而较真廉洁、能干之人论之,则抱愧实多。”

咸丰八年八月十五日,曾国荃以长围久困的铁桶战法,攻克了吉安府。这是曾国荃首次攻下大城。战后不久,曾国荃就差人次送工资津贴什物回家,数量多得连曾国潢都有些惊讶。初出茅庐的曾国荃尚有些忸怩作态,生怕曾国潢责备他,在九月初六日给曾国潢写信解释说:“惟数年应有之薪水杂款微有羡余,不得不携归,为家中应用之费,实愧对老亲与老兄平日之直节清名耳。祈兄宽看一层,勿哂责阿弟,是为至感!”

继吉安之后,曾国荃又攻陷景德镇、安庆、天京等数座名城。正如曾纪芬所说:“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回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

因此曾国荃顺理成章地取代曾国藩和曾国潢,成了改变曾氏家族经济面貌的主要支柱。曾家经济的第二次跃升长最直观地体现在曾国荃所营建的宅第上。

咸丰九年冬,曾国荃回乡料理父母改葬事宜,同时开建 “大夫弟”。这座新居一建八年,两次扩建,规模宏大,富丽堂皇。它长六百多米,宽二百三十余米,总面积达十三万平方米,分为“奖善堂”、“敦德堂”和“曾氏家庙”三大部分。“奖善堂”和“敦德堂”各有房屋一百零八间,“家庙”有房间四十八间。它们一字排开,迤逦近一公里长。宅外更建有三里长的走廊,“晴不曝日,雨不湿鞋”。曾纪芬在《自编年谱》中回忆道,“前有辕门,后仿公署之制,为门数重。乡人颇有浮议”。

湘乡曾氏的鼎盛状态及结论

除了面子上的荣光,曾氏家族“里子”的扩充更为惊人。这主要体现在曾家公祠祀业的迅速扩大上。

虽然曾国藩的祖父曾玉屏一支对家族公益事业极为热心,但起初毕竟财力有限,咸丰八年再出之前,“星冈公”(即曾玉屏)一支对祖祠“元吉公祠”所做的贡献不多。

咸丰八年之后,以“曾星冈公后裔”名义的捐地突然增多。咸丰八年十二月初九,“曾星冈公后裔”同时买入三处田业,共田五十二亩,房屋山林多处,捐给曾元吉祠中管理,共花白银一千零九十两。此后从咸丰九年八月到同治四年四月初一日,“曾星冈公后裔”又五次买入山林田宇,捐给曾元吉祠,合计花费白银四千余两。有数笔收购,是先定下银两整数,再按银两多少购地,反映出曾氏一族经济实力的迅速扩大。曾国藩一家也没有忘记曾玉屏建立的衡阳庙山祠。同治四年,曾国荃以“曾星冈公后裔”名义为此祠购买了十三处地产,除一份没记载价钱外,其余十二处共花去二千三百九十四千文,合一千五百九十六两白银。由此我们更可以感受到曾国荃一人给曾家的经济实力带来多么惊人的变化。到了此时,湘乡曾氏才真正成为湘乡豪门。

曾国藩恪守节操,为曾家树立门风。曾国荃放手捞钱,给曾家赚足实力。曾国藩晚年曾对赵烈文说过这样的私房话:“(曾家)亲族贫困者甚多,虽始终未一钱寄妻子,但多年为官,心中不免缺憾。九舍弟手笔宽博,将我分内应做之事一概做完,渠得贪名,而偿我素愿,皆意想所不到。”后来曾国藩还这样对儿子们说:“吾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这是曾国藩坐地分赃,享有田宅之安的最好的自白。

湘乡曾氏一族,在同治三年至同治十一年间达到鼎盛。以平太平天国功,曾国藩、曾国荃兄弟双双封爵开府。湘乡曾氏的经济实力在曾国荃时代达于极盛:资财百万,田地近万亩,大宅九座。太平天国失败后,曾国荃“号有田百顷”。百顷为一万亩。徐珂在《清稗类钞》中说:“湘乡两曾之富,文正逊于忠襄,世所知也。然忠襄资财亦不及百万,不若近今疆吏之筮仕数年可致千万也。(徐)花农(琪)兄之次女杏文适忠襄之嫡长孙慕陶侍郎,尝言:‘忠襄身后,仅有田六千亩,长沙屋二所,湘乡屋一所’。”

除了曾国荃的宅第之外,曾氏家族在湘乡还陆续修起了多处宅第,比如万宜堂、有恒堂、修善堂等,后来与老屋白玉堂、黄金堂一起,总称曾氏“十堂”。曾家经济实力增长由此一目了然。

曾家男子,几乎个个获得功名:曾国藩的大弟曾国潢虽然一生在家乡做绅士,仍然因办理团练等积功获得“盐运使衔候选郎中”身份。曾国藩的三弟曾国华也是捐监生出身,咸丰五年从军,积功历保尽先选用同知、赏戴蓝翎。咸丰八年战死于三河之役,朝廷追赠道员,赏骑都尉世职。幼弟曾国葆也是秀才出身,同治元年殁于军中,由花翎知府追赠内阁学士。

从曾氏家族这个个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普通庶民家族上升到上层绅士阶层是何等艰难,也可以看到在时代变局之中,一个绅士家族由百亩田地的家底扩展到资财万两、田地万亩可以多么迅速。同时还可以观察到上层绅士的经济来源渠道之多样,决定上层绅士家族经济实力因素之复杂多变。一般来说,因为低薪制的制度设计,清代官员的实际收入数额及管道与法定大相径庭。清代官员入仕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是十分有限的,但边际效益却非常巨大:既可以带来巨额灰色收入,也可以成为家族成员左右乡里介入地方事务的靠山,同时还可以创造机会,提携其他家族成员马铃薯式地获得功名或者步入仕途,从而壮大整个家族的实力。绅士家族的经济实力壮大之途,除了官员的俸禄收入、灰色收入外,还有一个主要来源就是其他家族成员“发挥绅士功能获得收入”,以及以乡绅身份兴办实业所获收入。从曾家这一实例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个人入仕的边际效益的开掘受诸多条件的制约:个人操守、官运、个人及亲属的办事能力等,因此官员入仕所带来的间接经济收益具有极大的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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