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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3/26 11:48:11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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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在工贸新区法院旁自己点门口丢了自己的摩托车,报案后,在派出所登记了。然后派出所工作人员给了我一张监控调查申请表,他让人自己隔天去公安局自己看。我想问,是要我自己去查案而不是公安局?我有那么大本事要你派出所?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丢过车,或许大家都觉得几千块丢了就算自认倒霉算了。可是每个人都这样,公安局也不用重视了,放任那些贼,所谓的维护治安,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就是这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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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4/14 7:39:16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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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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